淮北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1-01-27 09:15 字号: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淮北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建立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分管领导负责,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总结。

规范公开流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保密审查为全面深化我局政务公开的措施保障。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基本要求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基本原则是“依法公开、全面公开、重点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

2020年按预算法要求公开市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资金等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四次,举办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重点财政政策进行深入解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细化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重点领域等工作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上级及本级政策解读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0年,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4并进行了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共梳理规范性文件63件,其中清理失效文件0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63件2020年,我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推深做实“四送一服”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下一步将力争把“四送一服”活动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打造成高新区服务实体经济的知名品牌。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市财政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6件。

从申请方式来看,当面申请0件,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2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5件,占83.3%;答复“无法提供”为1件,占16.7%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办公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按照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三是及时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及网站信息发布培训会,要求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财政局政务公开平台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设置并维护,市财政局对照公开目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六)监督保障

1、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对局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社会评议情况

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办公室对群众的评议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科室反馈,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3、责任追究结果

2020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权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

15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00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淮北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如: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解读形式丰富度不够。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部署,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条例学习培训活动,着力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政务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勤于思考,创新方法。围绕让群众看得懂、看得明、看得亲,我局坚持用群众耳熟能详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鲜活的事例来传递政府信息,得到了群众的认可。重点突出,增强规范。加快梳理主动公开、非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等,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便民、不予公开有理有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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