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15:20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财政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 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0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02217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377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2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0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72条,建议提案办理6条,机构领导32条,机构设置5条,财政资金182条,应急管理12条,精准脱贫49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8条,行政权力运行39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98条,新闻发布8条,政策解读29条,回应关切14条,监督保障22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加强减税降费方面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是围绕群众关切加强信息公开。对财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减税降费相关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拓展、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健全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明示救济渠道,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7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4答复同意公开7件,占100%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人员方面,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经费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工作部署方面,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线上产生的政府信息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五)公开平台建设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灵活应用公开形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财政政务公开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新版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网站功能更加全面、操作管理更加便捷。

(六)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当中,每年度定期根据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完善本局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配合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处理

2019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48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2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0

0

行政强制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1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新闻发布会举办2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解读质量不够高。

2020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改进:一是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根据我局当前重点工作分配情况制定新闻发布会主题并落实到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新闻发布计划发布信息。二是市财政将结合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全覆盖的政务公开,突出减税降费政策、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和关切,着力打造网上财政。三是进一步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严格进行解读,继续发挥专家、新闻媒体等多方解读主体协调配合的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解读氛围,深入解读政策的新特点、新变化和新趋势,提升解读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财政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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