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2024年省级肉牛专项资金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农牧〔2024〕46号)和《淮北市烈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淮北市烈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烈山区2024年省级肉牛专项资金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烈农财〔2024〕3号)等文件,经肉牛养殖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委托第三方审计等程序,淮北烈山区胡敬宽家庭农场等10家肉牛养殖主体累计饲料化利用秸秆43040.8吨,其中秸秆干物质(以下简称小麦秸秆)17946吨,黄(青)贮发酵饲料(以下简称玉米秸秆)25094.8吨。拟按小麦秸秆每吨补助65元、玉米秸秆每吨补助3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24年市财政局下达烈山区该项补助资金为114万元,经测算,补助资金总额不足,按同比压缩,每家肉牛养殖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拟补助金额详见附件。若烈山区2024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有结余,或省级肉牛专项资金(秸秆变肉资金)次年清算有补差,将再按同比例追补,最高每吨秸秆补助额度不高于上述补助标准。
现对10家肉牛养殖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拟补助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反映。监督电话0561-4661771 0561-4685192 0561-4686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