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2020年度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自评情况的报告
安徽省财政厅:
为加强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19〕325号)文件精神及市民生办要求,我市认真开展2020年度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为加强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领导,市、县(区)财政、扶贫、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了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协同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通过压实各级职责,层层抓落实,保证了我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在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同时,我市制定了《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指导意见》、《市财政局资产收益实施工程实施办法》、《2020年淮北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濉溪县财政局也制定了《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办法》、《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工作细则》、《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资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科学有效、标准规范、便于操作,符合实际的管理流程与模式。
3、摸清村级家底,建立资产台账。针对近年来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濉溪县积极指导各贫困村,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根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用途、性质逐项进行分类,建立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该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量化资产收益权奠定了基础。
4、强化风险防控,确定主体责任。一是按照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诚信守约的标准,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资产收益项目实施主体,从源头加强风险防控。二是健全农户参与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按照“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收益。三是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实施主体作为资产运营方的项目实施者,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并按约向贫困村、贫困户兑现资产收益的义务,贫困户不承担项目经营风险。
5、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项目推进。一是主动上门会商。项目协议签订后,主动会商项目实施主体濉溪县双堆中心粮站,就项目推进时间节点等问题进行探讨、协商,克服新冠肺炎疫情、汛情灾情影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二是明确合作方式。通过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签订资产收益扶贫合作协议,22个贫困村共同投资参与标准化粮仓建设,项目建成后由濉溪县双堆中心粮站负责经营管理,履行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按约向贫困村、贫困户兑现资产收益义务。
6、坚持民主决策,制定分配方案。按照精准脱贫要求,指导各贫困村因地制宜,通过民主决策方式制定“折股量化及收益分红方案”,并适时对受益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对于脱贫农户,经过一段时间的巩固期并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不再享受针对贫困户的优先扶持政策,调整出的资产收益权可分配给其他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
7、保护群众利益,按约兑现收益。根据资产收益扶贫合作协议,濉溪县双堆中心粮站每年9月30日前,按照各村投资额度和签订的协议向各村兑现保底收益,当年无收益或收益不足时,为保证贫困村、贫困户当年投入当年收益,要按经营预期,提前向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分红,贫困村、贫困户不承担经营风险。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年底可进行二次分红。切实保护贫困村、贫困户的收益权。
8、强化政策宣传,注重监督检查。一是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政策宣传。二是强化督察监管,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保值增值、收益兑现等情况开展督查,对各村收益分红情况进行抽查,对进度滞后、推进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落实,确保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扎实有序推进。
(二)取得成效
1、按计划完成投资建设任务。2020年度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按计划完成新建3万吨标准化粮仓3栋,完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1770万元,按计划购置汽车衡、粮食补仓机等生产设备70台套。项目于7月底建成投入运营。
2、按约及时兑现资产收益。2020年9月底前,濉溪县双堆中心粮站按签订的协议向22个贫困村兑现资产收益112.7万元。收益分配时注重向因大病、残疾等无劳力、弱劳力的贫困户倾斜,根据各村“折股量化及收益分红方案”22贫困村增收39.76万元,村均增收1.8万元,贫困人口增收72.94万元,受益贫困户1822户,户均收益400元,受益贫困人口4793人,人均收益152元。
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为做好全市2020年度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市财政局及时召开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县(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照省厅制定的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进行全方位自查、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及时上报。
(一)评价目的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落实,确保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发挥实效,实现支持贫困村稳定出列、现行标准下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目标,提高脱贫质量和成效。
(二)评价过程
我局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按照省级设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自评工作。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市、县财政局在2020年12月31前完成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021年元月6日—8日组织评价小组对资料进行核查,听取濉溪县和相关单位汇报,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濉溪县上报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进行评价分析,形成本报告。
(三)评价方法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19〕325号)和《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评价方法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定量指标分析和定性指标分析相结合法等。
三、市级工作开展情况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自2018年纳入民生工程考核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经常深入项目现场,开展调研督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工程进度加快,尽早产生效益,确保贫困户收益。11月10日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培训会议结束后,市财政局即开始布置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自评准备工作,逐条逐项梳理,补齐短板,明确责任人,确保12月下旬完成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市级既要完成市级自评,同时还要指导县区完成自评。
(一)深入实地调研督导。3月25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局赴濉溪县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调研。实地查看资产收益扶贫招标及开工情况等,对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思路提出要再创新的要求,要求濉溪县要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克服疫情影响,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到上下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新路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确保安全和收益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让老百姓早受益、多收益;已确定的仓储项目要加快推进,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推动扶贫项目加快实施。
6月29日,市财政局对濉溪县实施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来到濉溪县双堆集镇实地考察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粮食仓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分配情况、资金统筹及支付情况,项目安排及建设情况,项目绩效及带贫减贫情况,项目公告公示及收益分配、协议(合同)签订情况。随后到濉溪县财政局召开座谈会,调研组会上听取了濉溪县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充分认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性,濉溪县是淮北市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脱贫攻坚的主力军,责任大,任务重,压实有关部门责任,切实履职担当;要积极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见成效,要盯紧盯牢,安排专人负责督促粮食仓储工程建设,并及时汇报工程建设情况,确保贫困人口按时享受分红收益。
9月17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局深入濉溪县财政局调研督导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调研督导组先后听取县财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察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进展情况,查阅财政所扶贫收益发放清单等,督促要加快资产收益发放工作,完善手续,加快节奏,确保9月30日前资产收益发放到户,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
(二)修改完善制度办法。印发了《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指导意见》、《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淮北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资产收益实施工程实施办法》、《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淮北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县区开展工作。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要求,依据《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实施办法》、《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我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个方面内容开展自评。
2020年我市资产收益扶贫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项目选择上,充分考虑本地资源禀赋,利用当地具有比较优势资源,依托当地产业优势,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在实施主体确定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主体条件,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选好项目合伙人,同时镇级政府对各村实施主体及项目选择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评审论证,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实地进行指导。在投入保障方面,2020年我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财政资金投入1770万元,涉及濉溪县22个贫困村。在保护贫困群体收益方面,建立了“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协议约定7%的保底收益率和每年收益兑现时间;在收益分配方面,注意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收益,丰富了对深度贫困人口的精准扶持措施,将参与资产收益扶贫资产的收益权量化、配置给贫困户,实现了精准到户到人的目标,为助力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随机抽查,收益贫困户满意率97%以上。
根据安徽省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实施情况,经逐项核对,对标检查,分项打分,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我市自评得分100分,总体绩效自评“优秀”。各项具体指标自评情况如下:
(一)项目投入,一级指标分值26分,自评得26分。
“投入”一级指标分值26分,由“项目选择”、“投入资产保障”2个二1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项目选择合理性”、“项目选择协作性”、“综合投入规模”构成。
1、“项目选择合理性”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8分。
一是立足优势产业选好项目。我市濉溪县是全国产粮大县,主导产业是粮食生产与加工,果蔬种植与销售。在项目选择上,指导各贫困村立足全县及本村资源禀赋,统筹考虑产业基础、市场环境、群众意愿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发展预期的粮食仓储项目及现代设施农业种植项目,依托产业推进资产收益扶贫,较好地发挥了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按标准选好确定实施主体。为保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顺利实施,强化风险防控,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1101号)文件要求,指导22个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的村严格按照“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经济实力较强、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标准对周边的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考察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对本村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的选择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确定本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主体。
2、“项目选择协作性”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8分。
一是濉溪县财政局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牵头单位,与县农林委、县扶贫办、各镇村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第一时间召开资产收益扶贫专题会议,对各镇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及实施主体的选择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同时,及时向市局报告本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进展情况,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关注及支持。二是市财政局、市扶贫局组成联合调研指导组,就濉溪县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及实施主体的选择进行指导,由于部门协同配合,上下合力推进,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及实施主体选择工作进展顺利,为以后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3、“综合投入规模”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濉溪县按照“进度服从质量,合理把握试点、示范、推广节奏,稳妥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不宜片面追求规模和覆盖面”原则要求,推进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2020年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22个村总投入1770万元,村均80.45万元,大于上级规定的村均投入在10万元以上任务目标。
(二)项目过程,一级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
“过程”一级指标分值30分,由“制度建设”、“资产管理”2个二级指标,“管理制度健全性”、“带贫机制精准性”、“资料报送及时性”、“资产使用规范性”、“协调调度有序”5个三级指标构成。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按照“便于管理、易于操作”要求,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明确县级主管部门、镇和村级各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专人负责,逐步形成了科学有效、便于操作、合规合法且符合我市实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从组织制度上保障了我市资产收益扶贫顺利实施和扶贫资金运行安全、使用高效。二是市财政局制定了《市财政局资产收益实施工程实施办法》、《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指导意见》、《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淮北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县区开展工作。濉溪县出台了《关于建立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工作细则》、《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收益分红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三是指导项目实施主体与各村之间建立了“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利益连结机制,与各村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了贫困村、贫困户的资产收益权。
2、“带贫机制精准性”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6分。
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精准到户到人。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各村要把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并向丧失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贫困户、贫困残疾人户倾斜。并根据脱贫情况,适时开展受益对象动态调整。对于脱贫农户,经过一段时间的巩固期并核查认定已稳定脱贫的,不再享受针对贫困户的优先扶持政策,调整出的资产收益权可分配给其他贫困户,或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丰富了对深度贫困人口的精准扶持措施,实现了精准到户到人的目标。2020年,濉溪县22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村,带动贫困户增收户数占受益村总贫困户数的89.1%,大于60%的目标要求。
3、“资料报送及时性”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规范收集整理资料,保证真实完整报送及时。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填报、完善扶贫资金监控系统相关指标数据,及时处理监控预警信息。及时报送省厅要求资产收益扶贫报表等相关资料,并做到所报资料齐全、真实、完整、准确。
4、“资产使用规范性”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6分。
一是濉溪县及各镇都相应成立了村级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及村集体接受资助、捐赠和补助形成的资产,通过建立“村级资产收益扶贫资产台账”纳入资产收益扶贫范围。二是指导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办法制定“折股量化及资产收益分红方案”,把资产产权量化到村集体,把收益权量化给贫困户。目前,22个村通过清产核资,都建立了资产台账,并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制定了“折股量化及资产收益分红方案”。三是优先支持形成物化资产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投入1770万元,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县发改委批复,全部用于项目基础设施及生产采购,形成可核查的物化资产。新建收储能力达3万总建筑面积6422平方米标准化粮仓3栋,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采购移动式扦样机、汽车衡、环保型清粮机等设备70台套。
5、“协调调度有序” 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6分。
一是制定制度保障措施。为保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顺利实施,保证资产收益扶贫资金运行安全,市、县相关部门及时出台了《市财政局资产收益实施工程实施办法》、《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指导意见》、《淮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北市农业农村局 淮北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2020年淮北市“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扶贫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淮北市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指导县区开展工作。濉溪县制定了《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濉办发〔2018〕)27号)、《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濉财〔2018〕)148号)、《濉溪县扶贫资金管理操作细则(试行)》(濉扶组〔2019〕26号)等规范性文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是及时整改发现问题。3月25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局赴濉溪县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工作调研。实地查看资产收益扶贫招标及开工情况等;9月17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扶贫局深入濉溪县财政局调研督导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调研督导组先后听取县财政有关工作汇报,察看资产收益扶贫工程进展情况,查阅财政所扶贫收益发放清单等,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时要求整改到位。
濉溪县财政局对2020年资产收益扶贫标准化粮仓仓储项目各级专项检查所发现问题都及时整改到位。
(三)项目产出,一级指标分值24分,自评得24分。
“产出”一级指标分值24分,由“项目产出”1个二级指标,“贫困村增收”、“贫困户增收”2个三级指标构成。
2020年,我市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投入资金总额1770万元,收益总额为112.7万元,根据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制定的收益分红方案,贫困村取得收益在村集体与贫困户之间进行分配。22个贫困村村集体收益39.76万元,村均收益1.8万元。受益贫困户1822户收益72.94万元,户均收益400元,贫困人口4793人,人均收益152元。贫困村、贫困户增收明显。
(四)项目效果,一级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效果”一级指标分值20分,由“项目效益”1个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三级指标构成。
1、“社会效益” 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2016-2020 年,濉溪县资产收益扶贫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 8593.4 万元,新建收储能力 8.5 万吨标准化粮食仓 3 处,现代设施农业种植大棚 37000 平方米,涉及全县 22 个贫困村,35 个集体经济空白的非贫困村,累计收益 1393.7 万元,其中,贫困村受益 469.2 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累计 924.5万元,收益贫困人口数超过 10827 人。
通过实施资产收益扶贫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创造更多机会,辐射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拓宽了贫困村集体收入来源,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本项目的开发必将对濉溪县及周边地区的粮食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带动区内粮食仓储业的发展,吸引域内外产业集聚,从而带动濉溪县农产品的整体发展。同时将直接增加大专院校毕业生及下岗职工、特别是周边贫困人口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对提高贫困人口就业率、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实施,撬动社会金融资本95万元参与资产收益扶贫。拓展了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来源渠道,企业增效益,贫困人口增收益的目标在逐步实现。
2、“满意度” 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为保障广大贫困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收益权,
淮北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
各贫困村在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折股量化及收益分红方案的制定、收益分配结果等方面,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通过随机问卷方式调查对象满意率在97%以上。
我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在县、各镇及各贫困村的共同努力下,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总结经验,同时学习周边兄弟市县好的经验做法,力争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自评表--淮北市资产收益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xlsx
2021年1月21日
淮北市财政局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