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权责清单总目录(2025年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03 10:46 字号:

序号

事项类型

事项名称

1

行政处罚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2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行为的处罚

4

行政处罚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6

行政处罚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处罚

8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行为的处罚

9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处罚

10

行政处罚

对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处罚

11

行政处罚

对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

13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评估专业人员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规定受到责令停业、责令停止从业以外处罚的处罚

14

行政处罚

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法定评估而未委托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对评估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的处罚

1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17

行政处罚

对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18

行政处罚

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对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20

行政处罚

对评估机构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十类行为的处罚

21

行政处罚

对委托人在法定评估中未依法选择评估机构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22

其他权力

资产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

23

行政处罚

对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行为的处罚

24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25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26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27

行政处罚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28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等十一类情形的处罚

29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30

行政处罚

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等四类情形的处罚

31

行政处罚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等六类行为的处罚

32

行政裁决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33

行政处罚

对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行为的处罚

34

行政处罚

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罚

35

其他权力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取消试点资格)

36

其他权力

融资担保公司变更备案

37

其他权力

融资租赁公司变更备案

38

其他权力

典当年审

39

其他权力

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活动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管理

40

其他权力

发现地方金融组织涉嫌违反国家和省监督管理要求的行为或者存在其他风险隐患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向利益相关人进行风险提示等措施

41

其他权力

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