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行政事业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能力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02 14:59 字号: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制定背景。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整体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财会力量薄弱、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发挥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淮北市行政事业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能力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同时,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条至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规、法规和本规范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财政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柱,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是财政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单位会计工作状况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履行,影响政府资金使用绩效。

通过制定《方案》,一是有利于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政府会计作为财政的中枢神经系统,通过对财政活动进行全面、系统和完整的反映和监督,最终保障政府财政的健康运行。

二是有利于政府摸清家底,防控债务风险。当前地方财政债务压力持续加大,目前的政府会计系统迫切需要提供加强政府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信息、负债风险信息以及资源消耗信息,更应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做出理性决策和监督政府行为的信息需求。

三是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部门承担着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职责,直接和资金打交道,其力量配备、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直接影响着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是有利于保障公共资产和资金安全。行政事业单位掌握着庞大的公共资产和资金,需要强化会计、资产等部门在工作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确保公共资产、资金安全。单位会计工作薄弱,特别是监督职能弱化,容易造成制度空白和管理盲区,不利于维护公共资产、资金安全。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9月-10月,市财政局按照现行政策要求,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经局内部充分研究修改形成《实施方案》(讨论稿),并抽选部分市直部门书面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通过市财政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并在市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2日,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名义联合印发,并正式实施。

四、工作目标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会计核算能力,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主要内容及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六章,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单位是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科学、规范地编制部门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等主体责任,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对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进行综合管理,以及明确财政、审计部门对单位会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岗位。各单位应按照《会计法》的要求,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机构、会计岗位建设,明确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岗位要求,落实会计人员任用回避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管理会计作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两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应该积极推广。前者有利于建立单位权力制衡体系,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后者有利于提高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推进财务与业务的有效融合。

《实施方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做好规范设置会计机构、会计工作岗位、规范任用会计人员、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单位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等方面的财会基础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推动全市会计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保《实施方案》有效推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将对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及时指导,通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单位和会计人员会计法治意识,提高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及时总结建设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组织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切实发挥好先进单位引领带动作用,对表现突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七、政策咨询

市财政局会计科(行政许可科)  联系方式:3023938

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        联系方式:302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