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科科长梁峰解读《关于外出招商期间实行差旅费包干使用的通知》
市财政局(国资委)行政科科长梁峰对《关于外出招商期间实行差旅费包干使用的通知》解读如下:
招商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出差的报销流程上有何不同?
一是差旅费用。招商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招商期间,差旅费按照淮北市出差住宿费标准加上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合计数发放,并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住宿费;招商人员确需乘坐公务车外出招商时,应经县干招商组组长或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差旅费按照淮北市出差住宿费标准加上伙食补助费合计数发放,并包干使用,不再报销住宿费。二是公务接待费。外出招商期间确需发生公务接待费的,应向县干招商组组长或派出单位分管领导报备,经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接待当日招商人员伙食补助费不予扣除。三是城市间交通费。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招商人员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往返淮北、外出招商城市之间的费用,据实报销。
招商人员在报销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是招商人员外出招商期间差旅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单位负担;二是招商人员应坚持厉行节约,不得重复报销、重复享受补助;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