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方式
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会计监督检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市、县区级财政部门
1.《会计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2.《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第十六条
3.《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