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 , 每2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 。我局2023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最新的清理结果见:淮北市财政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