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2-04-11 11:11 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2022年,明确向中小微企业征收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现有费率的9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