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30 00:00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网栏目内容建设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国企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分设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目录等子栏目,并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等相关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办理。2016年度,我局公开了工作动态息16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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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在2014年公布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2016年度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市直预算单位在2月底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8月底前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市政府及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良好,在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中获得了充分肯定,积极促进了阳光财政建设,大力提升了政府公信力。

(二)推进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健全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机制。

(三)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从项目预算、采购方式、采购公告、交易结果、合同备案、投诉处理结果全过程公开,使我市政府采购行为在阳光下依法规范操作做到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公正。

(五)推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公开有力推动了我局建立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增强了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建立了“集中受理,分散办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实行受理、登记、审签、办理、追踪、答复、存档七环节流程管理,形成了“申请有答复、件件有回应”的良好局面。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要点,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和内容审核。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坚持 “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解读范围,多样化解读方式,全面、详尽、准确解读政策内容,编制起草解读材料,提升解读效率。进一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畅通投诉表达渠道,建立和完善意见的收集、整理及回复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完善行政执法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各环节公开机制。推进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过程。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优化信息查询方式,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建设,创新微信展现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信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