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4-03-03 00:00 字号: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按时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淮政务办【2014】3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对照政务公开规定,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梳理。现将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局部分人事变动及财政工作的新内容,我局及时更新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重新制定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也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制度建设,保障政务信息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一年来,出台一系列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为打造阳光财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在规范权力方面,按照市委下达的2013年度反腐倡廉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印发《淮北市财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专项督查。在强化效能建设方面,制定《市财政局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制度》及《市财政局政风行风巡查工作制度》等制度,将风险防控工作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开展了对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回头看”活动,有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外,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业务公开,又出台制定了《财政资金拨付内部规则》、《淮北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三公”经费管理等制度的制定,从而有效保障财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为全面实施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建立工作流程,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财政是政府的专职理财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备受社会关注,凡重大工作任务、项目资金安排、人事安排、职工利益分配、设备购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执行,并以设置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公开,形成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公开预算编制程序,树立开门办财政理念,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监督2014年的预算编制。对民生工程资金、扶持“三农”政策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建立拨付资金绿色通道,将资金的申报程序、条件及执行的情况等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利用多种载体,主动政务信息公开。

  在大厅、电梯内设置局科室分布图、温馨提示牌,把对外办理业务量大且较集中频繁的小额担保贷款、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工作,集中安排在局机关一楼服务大厅办理。坚持集中、规范、方便、高效的原则,大力推行服务审批项目“一站式”服务,我局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代理记帐许可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做到“四个”100%进驻。我们利用局域网、《淮北财政》简报等大力宣传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淮北日报》、《安徽财政》、《淮北纪检监察》等刊物多次报道了我局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951条,被中国•淮北门户网站采用551条。其中部门动态、公告和新闻发布848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47条,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3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4条,招标采购信息9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编发简报60多份。局信息公开网站(或门户网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000多人次,查阅点接待人数51人次,涉及我局业务的市长信箱办理回复率100%;现场、网上和电话咨询数600多人次。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特色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有些政务信息的公开时间还不够及时,政务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培训和提高。今后我们将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中心工作目标,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更好开展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以制度约束行为,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