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机制”助推专项债加快支出进度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加大项目谋划力度,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贯彻落实“专项债券 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的要求,多措并举推进专项债加快使用,着力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稳投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46个专项债项目累计争取资金46.68亿元,较去年增长24.3%,增幅位居全省第二;专项债资金累计支出36.44亿元,支出进度78.1%。
一是实施齐抓共管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督导督查。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督促县区和专项债项目主管部门,打通堵点,消除障碍,全力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实行一线调度,包点督导,现场督办、限期支出。市财政通过召开专题支出调度会、督导约谈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项目进度督导督查,对专项债支出进度较慢项目加强调度,确保尽快大幅增加实物量,打好有效投资攻坚战。
二是建立5日通报预警机制,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自6月份起,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每5天以专项债项目为单位,连续10期通报专项债支出进度情况,根据进度情况按周对各县区进行通报排位次,对支出进度较慢的县区部门实施预警,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及时分析原因,对低于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做情况说明。
三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统筹规划专项债项目实施。针对专项债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用地指标、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和难点堵点,财政部门牵头抓总,及时汇报政府,强化发改、土地、环保、规划等各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间部门间协作,实施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相互补位,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项目前置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止目前,财政部门与发改部门联动,专项债资金已拉动68.45亿元有效投资,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68.9%。
四是建立政策措施研究机制,确保举措到位发挥实效。已列入发债计划的项目,在发债前确有资金需求的,财政部门及时做好库款垫付准备。发挥“徽采云”紧急情况下意向公开30日不做要求政策,开辟招投标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招标进度;落实推进建筑业发展十二条意见,充分发挥预付款在降成本和加快施工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拨付专项债资金,加快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