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工作规范
各县(区)农险办、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为提升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水平,保证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确保时间节点、速度、质量和效益在政府安排和实现群众意愿的结合点上达到高度统一,按照市民生办《关于印发淮北市民生工程“建设管养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生办【2016】1号)要求,现制定淮北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淮北市201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项目原则
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政策性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
三、项目目标
建立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提高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稳步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规范承保。受理农户投保申请,要审验保险标的;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收取投保人保费,应细化流程,及时开具合规票据。出具的保险单证应落实到被保险人,载明保险标的详细坐落地点、投保数量等规定信息;集中投保的,须附项目齐全的分户投保清单,投保清单要有投保人签字,并在行政村公示。
(二)规范配套。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将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将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承保进度,及时审核和拨付应匹配的保费补贴资金;在年终清算的基础上,编制保费补贴资金决算;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理赔。保险经办机构要重约守信,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无故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加强出险接报案管理,做好出险报案登记。加快查勘定损速度,及时调度派工,确保第一现场查勘率。严格执行查勘标准,查勘报告应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受灾农户和查勘人员要签字确认。合理确定标的损失,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公开理赔结果,及时以一定方式在行政村公示,有条件的应公示到自然村。
五、完成时限
按各项种、养殖业物理生长周期完成。
六、公示形式
1、保险经办机构收取投保人保费应出具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印制的收据或保险凭证,填制农户投保明细表,将直接投保和集中投保情况,统一纳入标的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且不少于7天。
2、散户参保面积原则上参照粮补面积,对参保面积大于粮补面积1.5倍的农户,必须由村、镇两级盖章出具代耕代种或复垦证明,并附农户联系方式,经国元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拍照留存,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国资局)副局长:项珺
责任科室:市财政局(国资局)金融科、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