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保险业务规范开展,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确保国家强农惠农稳农政策有效落实,市农险办于7月17日至21日对我市4家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为期一周的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工作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保险经办机构对承保、理赔业务涉及的所有镇、村。
一是检查档案的完整性。现场查阅保险经办机构承保、理赔档案资料,检查卷宗的完整性、真实性;查阅保险经办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承保、理赔“三公示、两签字”、“五公开、两到户”、“一告知五渠道”等情况。二是检查档案的真实性。采取横向对比同一村午季、秋季承保亩数,纵向对比同一村、镇不同年份承保亩数,核实保险经办机构是否存在虚构、虚增保险标等情况。三是检查协保员工作经费。调取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财务凭证,查阅协保员工作经费提取、支付情况,按照收、支两条线检查协保员工作经费是否严格按照村级不低于70%比例进行分配并及时足额支付。四是进行电话回访。随机抽取三年来承保、理赔档案农户花名册,按照承保险种一定比例采取随机的方式进行电话回访,对种、养殖户承保险种、数量、是否验标、受灾情况、公示情况、满意度等情况开展回访,调查保险经办机构满意度情况。
本次检查情况反应了我市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作细致度、档案收集整理规范性、公开公示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下一步,市农险办将加大对我市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机制,落实日常监督,做到考核与监督并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