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5年1-4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简析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一)收入情况
1-4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0.22亿元,同比下降5.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11亿元,同比增收1.5亿元,增长5.7%;上划中央收入累计完成11.57亿元,同比减收3.75亿元,下降24.5%;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完成0.54亿元,同比增收617万元,增长13%。
分县区完成情况,濉溪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72亿元,同比增长0.9%,地方收入完成6.48亿元,同比增长4%;相山区地方收入完成2.2亿元,同比增长5.1%;杜集区地方收入完成1.33亿元,同比增长6.4%;烈山区地方收入完成1.16亿元,同比增长6.7%;开发区地方收入完成0.43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26.1%。
分部门完成情况(含省级收入),全市国税部门完成15.03亿元,同比减收2.41亿元,下降13.8%;市地税部门完成13.71亿元,同比减收1.24亿元,下降8.3%;省地税部门完成0.37亿元,同比减收1.05亿元,下降74.1%;财政部门完成12.24亿元,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27.2%。
(二)支出情况
1-4月份,全市财政支出33.86亿元,同比下降5.9%。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12.91亿元,同比下降7.9%;区级支出完成7.6亿元,同比增长3.7%;濉溪县支出完成13.35亿元,同比下降8.8%。
二、财政收支特点
一是主体税种持续下降。前4个月,我市财政收入负增长,主要是税收收入同比减收较多影响,五大主体税种同比减收4.78亿元,下降19.4%,拖累财政收入下降11.3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入库9.54亿元,同比减收2.63亿元,下降21.6%,减收的主要是煤炭和焦炭行业,两行业增值税合计减收3.16亿元;消费税入库1.67亿元,同比减收0.1亿,下降5.9%;营业税入库4.29亿元,同比减收0.93亿,下降17.8%,主要是受投资下滑和房地产销售下降影响造成建筑房地产业营业税同比下降;企业所得税入库3.3亿元,同比减收1.1亿元,下降24.9%;个人所得税入库1.03亿元,同比下降1.7%。
二是非税收入增量较大。前四个月,非税收入入库13.1亿元,同比增长84.5%,占财政收入比重32.6%。一方面,按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求,财政部门入库历年存量非税收入,拉高了非税增幅;另一方面,由于今年将8项政府性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前4个月共入库0.77亿元;若剔除基金调入部分,非税收入同比增长73.5%,占比为30.6%。随着以后各月非税收入入库趋于均衡,税收占比将逐月提高。
三是重点企业减收较多。一季度,两大矿业集团煤炭产销量下降、价格下滑、库存压力大,企业利润大幅减少。截至3月底,淮北矿业股份公司商品煤均价427.6元/吨,同比每吨下降144.1元,较年初每吨下降59.8元;销售收入28.4亿元,同比下降19%,淮矿系统入库税收3.3亿,同比下降45.6%。皖北煤电公司在我市所属七个矿煤炭销售均价399元/吨,同比每吨减少137元,入库税收0.58亿元,同比下降72.1%。口子集团由于去年利润下滑导致今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减收较多,企业所得税同比减收3019万元,下降36.8%,企业入库税收3.5亿元,同比下降9.6%。
四是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在财政增收压力增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通过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确保工资、运转及各项改革增支,提高民生保障水平。1—4月份,全市民生领域支出28.1亿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83.1%,较上年同期提高了2.6个百分点。
为积极应对当前严峻形势,需要提振信心、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推进转型。一是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基础财源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支持实体经济,积极发展民营经济,壮大“三产”服务业,优化经济结构。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适用转方式调结构要求,积极为企业减负。三是财税部门认真摸排全市税源结构,强化综合治税,挖掘增收潜力,发挥部门和单位协税互税职能,确保重点税收及时入库,确保零散税收和一次性税收不跑不漏;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建立市、县、区联动机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有效堵塞漏洞,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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