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库支付中心“一二三”举措做好社保卡发放市直统发人员工资工作
一是围绕一个任务。围绕11月底前实现50%以上市直财政供给人员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工资的任务,成立工作小组,下发《关于将财政供给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单位范围、发放方式、注意事项,确保社保卡发放工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做好两个对接。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局等单位对接,对市直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社会保障卡开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底;主动与代理银行对接,对工资统发的软硬件系统进行联调测试,保障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夯实三方责任。社保卡发放市直统发人员工资工作涉及面广,支付中心高度重视,多次联系试点代理银行就发放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会商讨论,明确发放关键节点,研究完善实施方案,细化支付中心、相关预算单位、试点代理银行责任,完善沟通联动渠道,加大宣传解释力度,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