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严禁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政局下发《严禁使用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的通知》(财库[2019]146号)。
该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制定“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动态监控目录,严禁预算单位使用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对县区财政部门加强基层预算单位公款违规购买名贵特产资金支付行为的监管做出相关要求。下一步将根据监控中发现的疑点和线索,采取实地调研、调阅发票收据和明细小票等方式进行核实,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