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民生底线 我市下达两批中央救灾资金
为切实做好汛期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群众救助、灾后排险修复等保障工作,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坚决兜牢民生底线,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向我市杜集区、烈山区下达 2026 年第一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6万元,同步预拨相山区2026年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补助) 40万元,为受灾地区抢险救灾、群众安置、灾后恢复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本次下达及预拨资金将专项用于各区按照工作实际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灾和防范应对工作、汛期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全力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追踪资金后续处置与灾害恢复需求,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协同联动,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好、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坚决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