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淮北市政府非税收入待查资金的通知
财综〔2026〕97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和《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提高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核实质量,加快非税收入入库的速度,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待查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内容
全面清理的范围是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待查资金。
二、时间安排
本次清理工作将于2026年2月5日启动,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
三、清理步骤
一是各执收单位应逐年核对非税收入账务情况,按年分类排查,务必做到票款一致。
二是针对核对出的已到账未开票信息,执收单位及时开具电子缴款通知单,在非税系统模块下做待查录入提交给财政。
三是与市财政局综合科(资环科)核对未到账已开票信息,登陆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点击“交易查询”选择开始时间和截至时间,支付状态选择“未支付”,仔细核对已开票未支付原因,确保待查资金确认成功。
(四)挂接在徽行大厅模式下的执收单位,到市财政局综合科(资环科)打印明细核对。
四、清理结果
凡已查明的待查资金,各部门、执收单位应及时确认收入入账;确属本部门、单位收入且无法确认的,应逐笔分析待查资金形成原因,填报待查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处理意见,于2026年3月15日前提交市财政局综合科(资环科)核查后处理。对于滞留一年以上的待查资金,且没有执收单位提交处理意见的,市非税办报经市财政局审批后统一缴库。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要高度重视非税收入待查资金的清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责,确保取得实效。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协同解决问题。
附件:待查情况表
淮北市财政局综合科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待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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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到账时间 |
金额(元) |
缴款人名称 |
收款银行 |
待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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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