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制定我市医疗电子票据改革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了《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实施范围、部门职责、实施内容及实施步骤等内容。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和《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实施。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