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19〕12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4〕95号)和《关于开展市直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圆满完成了市直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在前期市直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开、统筹兼顾的原则,市财政局随机选取了15家预算部门,对其整体支出自评、项目支出自评和部门评价情况开展了复核,重点核查单位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真实性及评价工作质量。
从复核的情况来看,抽查复核的部门和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自评、部门评价工作,报送材料内容基本完整,并按照要求设置了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但部分单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工作开展不及时、绩效自评质量不理想等。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及时向有关单位反馈,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预算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