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五个强化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19〕12号)精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围绕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要求,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价并规范管理,扎实做好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评价水平。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评价工作机制。近年来,淮北市财政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淮北市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淮绩效办〔2020〕1号)《淮北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淮绩效办〔2021〕1 号)《淮北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淮北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淮北市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规程》《淮北市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对象选取工作规程》(财绩〔2022〕370号),逐步完善绩效评价各个环节制度建设。
二是强化指标体系,提升评价工作质效。在前期出台市级共性指标库的基础上,组织市直预算部门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构建分行业、分领域的核心指标体系,出台了《淮北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指标库(2022年版)》。该指标库结合预算部门的项目特点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向,以绩效指标设定为切入点,共梳理425个共性指标,3396个性指标,涉及15个行业领域。指标库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绩效指标,解决了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不规范、不可衡量的问题,为全市预算部门设定项目绩效指标提供了可靠参考。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全面实施自评和抽查复核。一是组织市直部门对2021年度项目以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现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自评全覆盖。在自评基础上,组织市直部门优先选取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开展部门评价,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市直预算部门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组织实施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在前期市直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5家市直部门(市直预算部门总数的20%)对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质量开展重点核查。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确保抽查复核工作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建立结果应用挂钩机制。2022年市财政局选取了社会关注度高、项目数额较大、政策性强的13个项目、7家部门的整体支出和杜集区县区财政运行等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6.21亿元(项目支出4.81亿,整体支出1.40亿元),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8个领域,重点关注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执行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综合分析杜集区政府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等内容,查找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对策。不断扩大项目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覆盖范围,稳步推进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预算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五是强化政策评价,拓宽评价深度。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专班,在全面梳理市本级现行奖补类政策的基础上,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市本级现行奖补类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市本级现行奖补政策共计15大类,评价资金共计21363.1万元,涉及城市建设、工业和服务业、科技和社会事业等领域。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政策管理水平。根据评价情况,出台《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奖补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22〕9号)。从总体层面上规范市级奖补类资金使用管理,解决现行政策执行中部门职责不清、政策重叠、政策重拨付轻管理等各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