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成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为加强市级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提高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质量,根据《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19〕1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绩效自评复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圆满完成了市直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抽查复核工作。
在前期市直预算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开、统筹兼顾的原则,市财政局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随机选取了15家预算部门的整体支出及其所有项目支出和部分部门评价项目开展复核,重点核查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以及评价工作质量。
从抽查复核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自评报告符合规定要求,按照要求设置了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是在部分项目评价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上报的自评报告反映成绩较多,很少报告问题。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