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2023年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为做好市级新增政策、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按照《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淮发〔2019〕12 号)精神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皖财绩〔2022〕550号)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预算部门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为拟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部门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应明确评估组织方式,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制定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收集评估材料,形成评估工作报告。
通过事前绩效评估,将进一步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规范部门政策和项目申报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