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开展“五不分管”专项督查
近日,为强化《淮北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工作的规定》(办2016[34]号)制度的贯彻落实,市委统一安排,从市委督查室、市纪委党风室、财政局(国资局)抽调专人,分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执行“五不分管”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走、听、问、看、随机抽查等方式,督查市、县(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81家单位,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树立政治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文件要求较好,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贯彻制度执行不到等问题,甚至个别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等工作。为此,督查组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认识上要再深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二是责任上要再明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三是要求上要再严格。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标整改,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措施上要再强化。对这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单位,择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市委、市政府要求落到实处。督查组的建议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已责令相关部门迅速采纳。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