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为规范淮北财政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提高信息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增加网站的社会关注度,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网站信息发布员职责
(一)参与网站结构与内容的策划;
(二)加强信息采集渠道的建立;
(三)加强与网络技术、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
(四)做好栏目信息的采集与日常维护。
二、信息编辑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与党和政府的宣传口径保持一致;
(二)以用户需要为出发点,不遗漏用户关心的新闻信息,不断充实内容,提供更周到的服务;
三、信息编辑要求
(一)选稿
1.随时关注国家、省、市、县(区)的信息,加大我市财政信息报道力度,突出本站地方新闻宣传内容的定位;
2.掌握媒体更新规律,选用新闻价值高、关注度强的稿件;
3.选稿时要注意信息的时效性;
4.选稿时要通读全文,不得选用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明显失实、泄密的稿件。
(二)标题
1.对原创信息力求简短、醒目、新颖、吸引人;
2.标题最好限制在一行显示完整,不超过18个字。若某些稿件涉及版权问题需原封不动转载,以转载标题为准,但为保持页面美观,可选择恰当位置进行断行;
3.标题上尽量避免出现标点、空格,遇特殊情况,可使用冒号、破折号、引号、书名号、括号、顿号;
4.标题出现诸如“我市”、“我局”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或简称;
5.标题要求简洁平实,做到句型完整,句意表达完整,不产生歧义;
6.标题中不可出现“今日、昨日”字样,如须标明时间,应注明具体日期;
(三)标注信息源
1.原创信息应标明单位、作者;
2.信息转载应注明出处,避免引起版权纠纷。
(四)正文
1.文章段落的首行应空两格;
2.转载稿件中出现“今天”、“昨天”而非当日发布的信息,应改为具体日期,或用括号标明具体日期;
3.稿件中的汉字、标点符号变成“?”、“口”或空格的,应据原稿改正;
4.文中出现的繁体字一律改成简体;
5.文中或署名出现诸如“我局”、“我市”等字样,应该采用全称,比如“市财政局”,“淮北市”等;转载信息“本报”应改为报刊全称;
6.文中标明具体事件的时间,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日期;
7.杜绝漏字、错字、别字和自造字。
(五)图片
1.保证图片不变形;
2.图形文件扩展名必须为“jpg或gif”;
3.除充分利用现成的图文稿件外,可将分别报道的图片新闻与文字新闻加以组合方便阅读。
四、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遵循“谁发布、谁负责”原则。
对以下信息应予以删除
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及反政府言论的;
与上级宣传口径不一致的;
违反民族宗教外交及其他政策的;
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的;
违反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发布规定的。
(二)对以下信息应予以禁止,并与相关部门或向当事人核实情况
1.有涉密、泄密嫌疑的信息;
2.反映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3.反映重大伤亡事故的信息;
4.反映重大灾情和安全事件的信息;
5.未经本人核对或许可,根据录音整理的信息。
五、信息发布责任分工
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积极搜集资料和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及时上传更新网页内容。
市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责任分工
1.工作报道、领导讲话、财政动态、图片新闻、政务公开等栏目信息,由办公室审核,信息中心负责发布更新;
2.各专题专栏信息资料由相应业务科室负责收集、整理,由所属科室负责人审核,信息中心负责发布更新;
县区财政局负责各自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
六、信息发布流程
(一)信息发布流程
1.局属各科室(单位)信息员依照信息发布要求,进行写稿、编辑、加工、同时应检查信息资料内容,确保其无错、漏、别字,信息真实权威、内容无重复,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发办公室核稿或发至信息中心直接上传网站专题专栏;
2.重要稿件须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