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深化“三能”机制 激发国企新活力
2021年以来,濉溪县国资委聚焦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考核分配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有效性,有效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通过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县属企业招录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建立起以合同契约化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畅通进出渠道,形成能进能出的正常流动机制。
二、强化岗位绩效管理,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管理岗位,减少企业管理层级,严控管理人员数量。建立管理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在综合考核评价的基础上选贤任能,努力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强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对于经考核评价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真正做到能上能下。
三、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方式,推动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式改革,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下发《濉溪县县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企业实际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员工薪酬制度,优化薪酬结构,绩效薪酬体现个人业绩与所作贡献,与企业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确保收入能增能减。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濉溪县国资委始终以考核带动成效落地,以分配激发企业活力,坚定不移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关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一岗一薪、易岗易薪,全面有效助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