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
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
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根据《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综〔2019〕3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0〕3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类试点、稳步推进”原则,实施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改革。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是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提升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的必由之路。县、区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根据省财政厅改革部署,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本单位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建立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机制,统一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县、区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相应建立工作机制,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做到上下联动。
三、加强经费保障。按照省财政厅“全省集中部署,市县分级维护,费用分级负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做好改革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落实实施方案。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请县、区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五、加强协调配合。为加强全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我市改革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请县、区财政局及市直各有关单位上报改革工作联系人,认真填写改革相关纸质及电子版基础信息表(见附件3、4、5),经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14日前报送至市财政局。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文件及相关基础信息表可通过淮北市财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市财政局非税办联系电话:3053851、3053305
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3053509
附件: 1.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2.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时间安排表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适应财政制度改革和信息化发展需要,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根据《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财综〔2019〕38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皖财综〔2020〕32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19〕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意义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不断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创新财政票据监管手段,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在治理乱收费、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政府部门预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传统纸质财政票据印制成本高、开具效率低、管理不规范、不便于监督检查等问题日益突出,不能适应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严重制约了网络缴款、电子支付等新兴缴款模式在政府性收费中的应用。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根据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部署和省财政厅工作要求,亟需推进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二、改革目标
启动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单位和票据全覆盖。充分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票据社会需求便捷度,切实达到便民利民的服务目标,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分类试点、稳步推广”的原则,我市采取“全市统一部署谋划、统一采购实施、费用分级负担”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我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医疗机构采用市场化原则建立自有业务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接口,费用自行承担。
四、责任分工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并督促县、区财政部门推进本地区改革工作。成立分管局长任组长,非税办(综合科)、信息中心和相关支出科室为成员的市财政局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非税办(综合科)负责:(1)本级及所属县、区软件服务供应商统一采购。(2)制定本级财政电子票据推广实施计划,与用票单位签订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签名委托书。(3)协助做好财政电子票据宣传推广工作。(4)本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工作。(5)协调本地医疗机构财政电子票据改革。(6)医疗纸质票据印制,印制前向省财政厅申请,由省财政厅统一分配票据号码后进行印制。信息中心负责:(1)编制本级开票单位业务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方案,报省财政信息中心备案。 (2)协助本级开票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或财政内网使用财政电子票据系统。(3)本级开票单位个人数字证书制作。(4)收集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开票单位机构证书的申请表,上报省财政信息中心制作机构证书。局办公室负责:经费保障、培训地点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督促业务联系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宣传推动工作。
县、区财政部门按照省、市改革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负责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市各有关用票单位按照市改革统一部署,负责本单位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五、改革内容
(一)贯彻上级财政部门电子票据改革部署。按照财政厅统一数据规范和标准,安装使用我省统一升级改造的安徽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并实现与非税系统、公共支付平台对接。医疗机构要遵循接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数据标准,接口报文等技术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二)建立规范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使用流程。财政部门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生成财政电子票据模板文件,向单位分配财政电子票据号码。用票单位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单位端,或通过相关业务系统调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接口开具财政电子票据,生成含有单位和财政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电子票据信息由开票单位通过短信、微信、邮件或纸质告知单等告知渠道通知缴款人。缴款人通过财政票据管理服务网站等方式获取财政电子票据,查验真伪;用票单位和缴款人使用真实有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入账处理;开具完成后的财政电子票据分别由财政部门、用票单位和缴款人进行归档保存。
(三)使用规范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使用我省已建立的“安徽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平台,实现财政电子票据数据信息共享,通过查验服务平台的认证功能,实现财政电子票据的真伪查验和流转,为公众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时提供查验真伪,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的使用和入账登记,有效杜绝虚假票据。
(四)建立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体系。结合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工作,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体系。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的事前审核,及时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的事中检查,并建立财政电子票据的事后检查工作规范,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六、实施步骤
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自发文之日起启动,共分三个阶段9个环节,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上线全部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6-8月)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下发《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细化改革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要求。
2.升级改造系统功能。按照财政部统一数据规范和标准,做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所需软硬件配置及系统升级工作。
3.做好新旧票据衔接。认真清理各类财政票据库存,做好手工票据和电子票据的使用衔接,为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4.建立基础信息库。采集和确认市各有关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入项目、财务负责人、票据管理员、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建立财政电子票据基础信息库。
5、签订电子签章委托书。财政部门与市各有关单位签订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签章委托书。
(二)改革实施阶段(2020年9-12月)
6.组织开展培训:按照上线批次,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功能操作和业务流程等。
7、系统测试调试:按照上线批次,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基础数据测试、CA数字证书测试和数据接口等测试工作。
8、分批实施上线:
第一批:9月底前完成预算单位(不含学校、医院)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往来结算电子票据上线。
第二批:10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会费电子票据、捐赠电子票据上线。
第三批:11月底前完成教育部门学费等电子票据上线。
第四批:12月份根据省级医疗票据改革情况,适时开展我市医疗电子票据上线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2月)
9.总结改革情况。认真总结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改进管理流程,提升改革水平,巩固改革成果。
七、相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牵头科(股)室,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改革要求,切实做好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由省财政厅统一开发,全市统一部署谋划、统一采购实施,费用分级负担,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三)稳步推进实施:各县、区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地区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改革工作,根据管理实际,有计划推进政府非税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公益事业捐赠、社会团体会费和医疗收费等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各级、各部门、各票种全覆盖。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部门及单位要加强财政电子票据的宣传,让公众认识财政电子票据、接受财政电子票据。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熟练开具、管理财政电子票据,切实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附件2:
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时间安排表
批次 |
分批实施单位 |
完成时间 |
第一批 |
预算单位 (不含教育部门、医疗机构) |
2020年9月底 |
第二批 |
社会组织 |
2020年10月底 |
第三批 |
教育部门 |
2020年11月底 |
第四批 |
医疗机构 |
2020年12月底 |
附件3:
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方(执收单位):
地 址:
受托方:淮北市财政局 地址:淮北市人民中路190号
根据市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需要,现委托方就下述内容,同意向淮北市财政局作出如下委托:
一、 委托方对其财政电子票据中的单位电子签名,自愿委托淮北市财政局代签。缴款人完成缴款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根据委托方开具缴款识别码信息,自动生成含有单位电子印章的财政电子票据,其电子印章样式以委托书委托方签章为准。
二、 委托方认可淮北市财政局受托代签单位电子签名行为,该行为对委托方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方承担。
三、 委托方对本单位开具的缴款识别码和对应财政电子票据相关信息负审核责任,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方承担。
四、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限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特此委托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单位基础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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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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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单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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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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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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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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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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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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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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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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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CA数字证书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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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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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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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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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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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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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财政票据名称 |
季度最大用量(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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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往来项目名称(明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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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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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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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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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 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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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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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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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有开票单位均需填报此表。2、单位编码参考非税系统单位编码。3、单位盖章的样式做为财政电子票据盖章的样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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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淮北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联系人名单
报送单位(签章):
单 位 |
姓 名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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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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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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