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0年财政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皖财税法函〔2020〕7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分为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由财政部门组织,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由司法部门组织。
二、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的财政人员范围是:2017年4月1日前行政执法资格已到期的;从事或者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委托行政执法资格的;因机构改革、工作岗位变动等行政执法资格种类变更的;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
三、专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自行命题,统一场所,对本级及所辖县(区)参考人员集中采取闭卷方式考试。考试工作将在2020年5月15日前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以市财政局文件的形式制发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司法局,同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财政人员通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后,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实行单位集体网上报名,由财政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安徽法制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管理系统”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6月24日。6月25日起,法制监督平台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在受理申请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财政人员信息后,司法部门将依托机构编制部门的实名制系统数据库或者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对申请考试的财政人员是否在编予以审核确认。请各县(区)财政局认真配合同级司法局做好申请考试的财政人员是否在编审核确认工作,不符合资格认证考试的财政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六、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准考证由司法部门负责。请各县(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0日至7月18日期间,主动联系同级司法局打印财政人员准考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等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七、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试题从题库内随机产生,题库可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栏目下载。
八、请各县(区)财政局根据疫情情况,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今年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考试之前,提醒本单位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照考试要求和规定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淮北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