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正确履行职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上半年,市财政局正确履行财政职责,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科学编制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做好保障。通过积极会商相关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预算保障资金,用于保障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执法条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重大食品安全应急等。二是正确执行预算,及时拨付食品安全资金。上半年拨付食品安全资金包括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等转移支付资金、市级安全监督资金、省级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补助和农产品安全快检体系市级配套资金等。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绩效。按规定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