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下达2026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市县增量资金1103.9万元
为充分发挥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效益,支持我市公路养护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近日,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建设实际需求,下达2026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103.9万元,其中:市本级300万元,濉溪县478万元,相山区50.52万元,杜集区127.75万元,烈山区147.63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对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形成的财政收入,除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性支出外,其余部分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资金分配旨在保障地方政府在取消原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和水路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后,能够获得相应资金来源,满足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需要,逐步推进全国交通均衡发展。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建设等交通项目支出。
此项资金的及时拨付,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将有效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路网通行能力。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交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