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十四五”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一)信用贷款规模持续增长。2025年9月末,信用贷款余额541.88亿元,较年初增加64.88亿元,增速13.60%,占比33.46%,较年初增加1.42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346.55亿元,较年初增加40.31亿元,占比26.25%,较年初增长1.33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145.15亿元,较年初增加22.74亿元,增速18.57%。
(二)金融服务质效持续优化。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摸排小微企业需求并精准推送至银行机构,切实打通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率先在全省上线启动“碳信用账户”平台,按季采集重点耗能企业数据,精准量化企业碳排放。目前平台已涵盖主要耗能企业200余户,覆盖全市95%以上能耗。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围绕民营企业、外贸行业、四大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2025年9月末,累计组织银企对接活动近30场次,吸引近500家企业参加、1000余人次参与,金融服务触角不断延伸。
(三)信贷产品种类持续丰富。加快推动信贷产品创新,辖内金融机构先后开发科创贷、园区贷、人才贷、亩均贷、党建引领信易贷等特色信贷产品。聚焦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型企业需求,推行《淮北市“人才贷”业务实施暂行办法》,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截至2025年9月末,已累计向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才团队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54户次、金额6.12亿元。
(四)信用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按照《安徽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和《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组织辖内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年度监管评级。将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两项信用建设指标纳入监管评级指标,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同时,评级结果也是两类机构享受相关政策、拓展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创新、参加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五)信用核查工作持续加强。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地方金融监管中的应用,在地方金融组织变更申请中,核查相关法人或自然人的信用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等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主体参股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等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人员担任地方金融组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