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启动2024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市财政局全面启动2024年度市级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旨在通过科学评价、精准整改,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一、明确评价范围,做到应评尽评。本次绩效自评涵盖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及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确保评价范围全覆盖。部门评价则聚焦重点项目和下属单位整体支出,优先选择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取一般性项目,以5年为周期实现重点项目评价全覆盖。
二、规范评价流程,确保科学高效。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线上开展,各部门需对照绩效目标,收集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情况等资料,填报相关自评表并形成总结报告。部门评价则需结合实际情况设计评价指标体系,调研收集数据,形成评价报告,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高效。
三、强化结果应用,推动整改提升。组织各部门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将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抽查结果“点对点”反馈并通报,推动评价结果“实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