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三年行动方案 走好政府采购新征程
近日,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转发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贯彻落实举措>的通知》,聚焦25条工作举措,提出明确工作主线、采取有力举措、加强统筹推进等工作要求,为政府采购领域新征程规划了“路线图”。
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手段,将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透明度检查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强化与公安、纪检等部门联动。通过持续整顿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夯实市场健康发展基础。
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强化制度建设,加强采购人全链条管理,落实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示范文本,推动实现长三角区域供应商共享互认。通过完善政府采购领域相关的制度文件,为市场主体提供行为准则、为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为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结合实际推动“三首”政策落实,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持续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采购。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更好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构建政府采购跨部门横向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跟踪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地见效、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