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25年市级预算绩效财政评估工作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要求,我市积极探索事前融合评估,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事前绩效财政评估工作的通知》,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及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召开2025年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财政评估工作会议,不断推动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深度融合。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范围为:一是市级部门2025年拟通过预算资金安排、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二是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2025年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财政评估共涉及16个项目和9个部门整体支出,资金规模达2.97亿元。各参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将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编制内容,细化实化项目支出安排,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