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淮民社救﹝2023﹞6号)文件,结合我市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按照“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的标准,对我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
市财政局克服财政收支困难,积极筹措资金,2023年安排预算122万元,专项用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发放。
皖公网安备 3406000201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