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科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财政社保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市财政局工作安排,注重党建引领,聚焦财政社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策研究,着力抓好就业创业、健康淮北建设、养老托育体系建设、困难群体保障、社保基金管理等重点任务,高质量推进财政社保工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北做出积极贡献。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更高质量就业
1.持续稳定就业局势。深入贯彻稳就业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多举措稳定扩大就业。健全完善援企稳岗政策措施,促进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2.突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构建“三公里”就业圈;把促进青年人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层特岗等项目实施。扎实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群体就业保障工作。
3.着力就业技能提升。以满足城乡劳动者多样化培训需求和企业岗位用工需求为目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企业新录用人员、就业援助对象等各类重点就业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
4.推动创业淮北行动。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深入开展各类创业培训交流活动。持续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新认定一批淮北青年创业园,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平台。
5.强化人才引进培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人才经费保障力度,健全完善博士后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科研资助项目。深入贯彻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支持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到基层工作。
二、支持健全优质高效医疗卫生体系,服务健康淮北建设
6.深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进一步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落实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财政支持政策和相关制度,落实市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管理办法,支持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
7.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市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防融合,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8.支持做好疫情防控救治工作。精准落实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救治政策,聚焦“保健康、防重症”,落实疫情防控救治资金保障,着力做好医务人员关心关怀、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疗资源投入保障等工作。
9.持续优化生育政策。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淮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
三、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0.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做好失能老人照护,持续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和低收入老人及时发放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扎实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多方筹措资金,支持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不断提升老年助餐服务水平。
11.支持建立普惠托育体系。协同有关部门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评估认定、项目建设等相关制度规定。对经评估认定的普惠托位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加强人口政策探索研究,支持各地建立完善符合生育政策家庭、托育机构、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体系。
12. 加大社会救助兜底帮扶。兜底做好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孤儿、生活无着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分类救助帮扶,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畅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直达机制。
13.健全完善惠残保障政策体系。健全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制度,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落实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支持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大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继续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支持推进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14.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做好涉军群体医疗生活保障,落实好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策。支持做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和光荣院提质改造工作。协同部门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
四、强化社保基金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15.贯彻落实社保基金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省级制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预算管理和责任分担办法;贯彻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贯彻落实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考核办法。
16.强化社保基金运行管理。科学编制社保基金预决算,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强化基金预算约束;按时完成月报、季报和年报,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密切关注社保基金流量及余额变动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基金的保值增值。
17.稳步提升养老待遇水平。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根据省统一部署,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18.完善优化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国家规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配合部门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19.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优化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留工培训补助等阶段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举措,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五、夯实基础管理,促进财政社保工作提质增效
20.立足财政职责,强化预算管理。加强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市级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强化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和惠企利民工作要求,做好财政社保领域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加大对县区工作督导,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21.广泛开展调研,夯实业务基础。围绕就业创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对卫生健康、就业、养老、社会救助、社保基金等各级各类财政数据进行整理归纳、综合分析和挖掘利用,及时全面掌握政策执行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坚实基础。
22.注重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加大与省财政厅社保处工作对接联系,密切跟踪省政策动向,积极争取上级工作支持。持续开展部门会商,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协调,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县区财政社保业务指导培训,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全市财政社保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强化战斗堡垒作用
23.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全年学习的重点内容,认真贯彻新修订党章,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常态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4.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和局党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工作效能,做好“双包”帮扶和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工作,深入社保民生第一线,察实情、听民意、解难题,务实政策举措,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5.强化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基调,推动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秉公用权、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