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
近日,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1〕1178号),依据《关于拨付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函》(淮住建秘〔2022〕2号),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6289万元。并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2022年度预算执行中,将根据中央财政有关资金下达情况和各地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