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我市拨付2021年省级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第三批)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0〕1630号),依据《关于拨付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财政补助留存奖补资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转移支付预算留存奖补资金的函》(淮住建秘〔2021〕61号)近日,我市拨付2021年省级财政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第三批)44.1657万元。2021年将根据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清算。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指标安排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同时,要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