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开展县级财政“三保”支出监测预警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库款管理水平,做好县级“三保”支出的监测预警工作,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财政“三保”支出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本地区县级“三保”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认真检视在监测预警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统筹财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三保”预算执行约束,优化做好“三保”特别是保工资等重点支出工作。
市财政局针对县级财政“三保”支出保障工作设定保障倍数,按月将低于保障倍数的预警信息发送至被预警县区财政部门,并抄送当地政府。县区财政部门收到市财政局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核实有关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筹措资金,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切实防范支付风险,并及时将采取的措施等有关情况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市财政局建立“三保”支出风险评估专项报告制度,各县区财政部门对本地区未来三个月的“三保”支出保障情况进行研判,确定有无风险,并于每月按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执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和重大问题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