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直管理局财务管理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管局财务管理司,证监会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精神,并结合正在起草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在总结“十三五”时期会计信息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分析“十四五”时期会计信息化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的基础上,我们研究起草了《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转去,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三处 杨鸽 米传军
联系电话:010-68552315 68552540
电子邮箱:15151802231@163.com michuanjun@mof.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1.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8日
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会计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