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集日期:[ 2019-01-15 ] 至 [ 2019-02-07 ]
状态:已过期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活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我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2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