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达县区小微企业留抵退税2.6亿元
3月31日,在收到财政厅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后,淮北市财政局迅速联系税务部门,进行细化到县区的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资金方案分配测算,当日印发《关于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的通知》,并同步制定印发相关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预算下达、库款资金调拨等管理要求。
我市此次下达县区首批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的专项补助资金2.62亿元,用于弥补县区政策性减收,缓解基层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动态监控,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4月1日起实施的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提供了有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