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按照"十四五"期间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和2021年全省财政决算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印发了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启动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工作。《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单位、同级政府部门的工作指导,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要规范财务管理,夯实编制基础,做好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之间数据衔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加强分析应用,服务管理决策,发挥政府部门财务报告逆向反馈和促进管理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要切实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质量,主动梳理编报范围,查实编制主体,强化前期对账,做实抵销处理,开展分析利用,严格质量把关。预计整个财务报告工作将于6月初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