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1.4亿元,市财政局已将资金分配下达至有关区。按照规定,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市财政局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基本思路,会同市住建部门,梳理项目进度中的关键节点,动态跟踪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