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出台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淮北市委 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发〔2019〕1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财绩〔2020〕11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淮北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明确工作内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指市对下安排的中央转移支付和市级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活动。包括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
二是强化全过程管理。转移支付绩效管理贯穿于转移支付设立、分配、使用全过程,分别是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共同做好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统筹组织实施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参与管理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县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县区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参与管理的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