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三举措深入推进涉企系统管理工作
根据《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财办〔2014〕1540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皖财绩〔2020〕983号)要求,市财政局不断加强市级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企系统”)作用,深入推进“涉企系统”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我局财政"涉企系统"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监督局和预算科“双牵头”,国库科、有关支出科、国库支付中心、信息中心等科室(局、单位)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级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资金源头控制,强化预警审核,加强跟踪问效监督,确保"涉企系统"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监督局会同预算科牵头负责"涉企系统"基础管理工作;有关支出科室负责涉企项目资金的设立、预算审核和资金分配下达,以及预警项目的审核,指导督促主管部门通过"涉企系统"进行涉企资金计划申报,归集加载企业申报项目信息,对加载项目申报信息进行比对筛查、预警审查,上报已审定的项目申报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