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财政局机关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5月16日,濉溪县财政局机关支部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刘闯主持,全体机关支部党员参会。
会上,刘闯同志领学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把握好十大关系》全文,细致详尽的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关系、与法治建设历史经验的关系;党与法的关系;政治与法治的关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等十大关系。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重要理论引领力,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深入把握十个重大关系,广大财政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将理论思想与财政具体工作相结合,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能力,不断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