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对2020年度市直部门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在部门全面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及财政重点评价。现将2020年市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3月10日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2021]97号),要求市直各预算部门对2020年度所有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各类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并按时报送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报告。截止6月底,共收到市级74个部门及1家省管单位项目自评材料1342个(不包含涉密项目),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秀”的1336个,等级为“良好”的3个,等级为“中”的3个,等级为“差”的0个;收到整体支出报告73份(不包含涉密项目较多的单位、及省管单位),自评等级全部为优。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自评打分缺少有力的材料佐证,随意性较大,自评满分率高的情况。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仍自评满分。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部分项目用预算编制说明代替绩效目标,概念混淆。指标选取使用与实际工作匹配度不高。三是自评材料规范性有待提高。有些二级单位较多的部门,本系统自评材料未汇总,对下属单位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未严格审核。四是有些整体支出报告不完整,未涵盖基本支出情况。整体支出系部门全年度整体支出,应包含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五是个别部门未能按照时间要求上报绩效自评材料,存在迟报现象。
二、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市财政局在单位绩效自评基础上选取了15个预算单位的整体支出及其249个项目支出进行绩效抽查复核,其中整体支出涉及预算金额191888.57万元,项目支出涉及预算金额21446.67万元。抽查复核工作小组由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绩效科)人员组成,抽查复核方式以书面抽查复核为主,在书面抽查复核中发现需实地调查的,再进行实地复核。
2.总体绩效情况。从抽查复核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自评报告符合规定要求,报送材料完整。按照要求设置了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大部分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截止2020年12月底,本次实际开展抽查复核的249个项目中执行率低于90%的有48个。部分部门整体支出执行率不能反映本部门实际情况,部分项目受实际工作、疫情影响,或因某一项支出预算执行率偏高(偏低)从而影响整体支出执行率的准确性。二是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欠缺。部分未按目标完成的项目,尤其部分项目数量指标完成值偏低,未按自评通知要求进行原因分析。
三、财政重点评价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推荐、监督局(绩效科)筛选、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程序,选取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今年共选取2020年度7家部门整体支出及11个部门12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涉及教育、卫健、交通、农业等民生领域。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绩效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形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参评整体支出的7家部门,6家部门评价等级为“优”,1家为“良”;参评的12个项目中,7个项目评价等级为“优”,1 个为“良”,4个为“中”。
从评价结果来看,所有参评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的实施能够推进我市社会建设、生态环境及民生领域发展。但部分项目支出也存在绩效目标编制不严谨的问题,财政支出效益仍有一定提升空间。所有整体支出参评单位能够较好地履行单位职能,完成全链条绩效管理,实现预期绩效目标,整体支出执行有效,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提高了行政效能。
详见附表一、二:2020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
四、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1.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知识,落实全链条绩效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与部门项目和具体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财务科室要强化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业务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工作,提供绩效管理的各项资料,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合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目标是做好绩效评价等各项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各部门编制预算时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各项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建议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统一设置绩效目标模板和个性化绩效指标库,规范绩效目标编制。
3.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抓好2022年绩效评价和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附表一、二:2020年度重点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docx
淮北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